正文

《我不勇敢,但我願意為我要的,勇敢這一次》

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四日,那天是星期六,我當時在客廳滑著手機,偶然間聽到爸爸跟姐姐的談話內容。一開始他們在講男女朋友的事,我就沒有多去理會,但再來我很確定,姐姐一定是為了我,而問了爸爸:「你支持同性戀嗎?」聽到這句話,我趕緊躲到房門後聽,直到聽到答案,才敢進去聽完……。

「在傳統觀念中,男女生在一起才符合道德倫理,因為男女結合才能產生後代,女女至少還能向別人借精,但男生就只能領養(#註1),而且在這觀念中,同性戀是一種病。」

其實這些我全部都知道,為了搞清楚自己的性向—雙性戀,我早就查了幾十、幾百篇資料,中、英文都看了個遍。看完後,我也十分堅定自己會喜歡男生,也確定自己就是雙性戀。

但說到這裡,心中的問號也解開了,也下定決心要告訴爸爸關於我自己是雙性戀的事。經過一番思考後,我決定寫在聯絡簿上的札記,順便回答老師之前的問題,一次向爸爸與老師出櫃(#註2)。要,就乾脆一點吧!

先前有跟某個朋友討論一次,她是個同性戀,而她家人不支持同性戀,所以她說很擔心我。但在我跟她聊過之後,她也看到了我的決心。我傳了一則訊息,一則代表我很認真要出櫃的訊息—「我不勇敢,但我願意為我要的,勇敢這一次。」

十二月五日,晚上十點十分,我開始寫起了札記,這是我第一次寫這麼長的札記,裡面包括少部分研究的內容、自己的親身經歷等。寫了快一個小時,直到十點五十分才完成。

之後又思考了幾分鐘,準備好後,我敲了爸爸房間的門。一開始爸爸還很生氣,說:「下次聯絡簿早點拿出來」,而下一秒,他看了貼在上面的札記,就收了脾氣,看了下去,還轉成笑臉,問了我:「你是雙性戀喔?」叫我把門關起來,說要談一下。

後來就跟爸爸談了一下……

「我沒有支持或不支持,反正同性婚姻都已經合法了。如果你喜歡同性,我也不會說什麼,反正不管男女,未來都是你們的。但你要知道,同性戀更容易得病,你也要知道自己是0還是1(#註3),要知道怎麼保護自己。而且未來你也可能交到一個不錯的女孩子也說不定,你們這個階段會對性向還在摸索也很正常,所以不用太早下定論。但就算你以後真的交了男朋友,那也不關我們的事,有錢給我們養老就好了。」

0跟1,其實自己知道就好。而摸索階段?可能吧!但我說真的,誰會無聊到硬要說自己不是異性戀?誰會無聊到刻意去喜歡一個同性?誰會無聊到想讓自己的權利不如異性戀高?我的異性戀朋友,對同性就是一點感覺都沒有,而我,就是真心會對同性有感覺,甚至身體或心理自然也會有動作(例如:心跳加速等)。研究這些下來,我也得出:不會變就是不會變,我很確定,我就是這樣,一直都是,只是以往都被長輩的舊價值觀限制住罷了。

而說實話,他的每一字、每一句,我都猜到了。因為之前看了許多文章、資料,我也是想了所有可能性,才決定出櫃的,所以他說的話,我早就看過了。但他說的一個成語卻讓我忘也忘不掉──「順其自然」,雖然跟我想的一樣,但從家長口中說出來,卻使我格外放心。

談完後,回到房間,我開心的噴了一滴淚,也立刻向朋友報告「喜訊」,她說:「你成功了,我的朋友!」還說感動到快哭了、前陣子很擔心我。也非常謝謝這位朋友給我的打氣!

我之後也打算找時間跟健康老師報告,並好好的感謝她。幫我這麼多,也該好好道謝了!其實原本是說出櫃前再和健康老師談一下,她也說「不希望我受傷」,但這次基於大大小小的原因,一個衝動就出櫃了,也慶幸是個完美結局……。

「我不勇敢,但我願意為了我要的,勇敢這一次」,而我,經歷了快一整年的心路歷程,終於,成功了。

—小狼呆呆 2021.12.08 @LGBTQ+
Brave for the things you want.

#註解

1 – 目前男同伴侶只可繼親收養,不能直接領養。

2 – 表示向他人公布自己的性向(非異性戀)。

3 – 0表示男同志之受,1表示男同志之攻。